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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心。
从“差价”到“奖佣”,卖得更高的冲动不变
“吃差价也就是中介在炒房,是被严令禁止的。”史小明说。
史小明是广州市房管局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的党委书记,在他看来,杜绝了“吃差价”,中介就没有了炒高房价的动力。
9月17日,阿萍以71万的价格卖出了华景大厦的一套房子,收取了客户3%的佣金,然而,她的业绩表上显示的是24300元。多出的3000元其实是业主给予的“奖佣”,因为业主的放盘价是70万元实收。“本可以收取更多的奖佣。”阿萍对这一数额并不满意。
事实上,地产中介从来不会安心于收取被严格规定的佣金,“奖佣”是最为常见的收费名目,这是一个任何地产中介管理条例中都找不到的新名词。“十几万的业绩中,好几万都是奖佣,”店长阿ben向新员工介绍,“奖佣在交易过程中的出现频率用‘经常’来形容。”
经验丰富的经纪们总能找出一套物业独一无二的优点,以说服客户接受高于业主放盘时的价格。
一旦时机成熟,阿ben就会提醒经纪:赶紧让客户以高价下订金,同时打压业主的底价。业主的底价和客户能接受的价格之间的差价,被阿ben形象地比喻为停车场的车位,车位空间越大,车就越好停。
客户下了订金后,经纪的工作就更像是一名会计,不断比较着买卖双方能够给自己提供的最大利润。
经纪通常会在给业主过订金前跟业主吹风:如果能替他多卖几万,是不是可以给予奖励。一转身,他也会跟客户说:如果可以让业主少卖几万,可以得到多少奖励。
一旦有一方同意,就立刻在承诺书或定金要约书的“备注”栏里,直接注明中介可以得到的奖励数额。或者重新签一份合作协议:若清水苑提供客户交易价高于放盘价,业主同意将高出部分房款扣除税费后支付给清水苑作介绍费。“毫无疑问,中介选择利润最大的那个作为成交价。多半业主会跟中介合作,因为业主总希望房价可以卖得更高。买卖双方都不愿奖励的情况很少,最差也就是以高价成交,因为至少可以提取更多的佣金。”阿玲说。尽管入行才5个多月,她已经成交了数宗交易,是这个店里最近表现突出的经纪。
为了彻底规避风险,清水苑的内部网站上甚至贴出了约定“奖佣”的示范条款:本人原期望以人民币30万价格出售上述物业,现基于贵司以人民币32万元价格为本人售出物业,本人对上述成交价格及贵公司各项服务十分满意。为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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